深圳咨询电话:13823145221 28281809  
首  页 法制新闻 法律法规 工伤事故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婚姻继承 房产纠纷 消费纠纷 维权手册 典型案例 专家说法 法律论坛
今天是: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专家说法 - 郑建中说法第二十三期:辞职员工是否可以凭调休单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郑建中说法第二十三期:辞职员工是否可以凭调休单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2008年2月20日  作者:郑建中  劳维集团(深圳龙岗律师网) 交通事故    关键字:  本文已被浏览 1423 次
      [案例] 许某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三个月试用期。两个月过后,许某觉得公司的工作环境不适合自己,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第一个月中未安排调休的凭调休单结算支付加班工资。公司答复称:“你要辞职可以,但因来不及安排调休,调休单过期作废,不同意支付加班工资。”
    [问题] 辞职员工是否可以凭调休单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评析] 首先,《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据此,许某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当批准。 
    其次,《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许某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因在休息日安排许某工作,应当安排许某进行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其实,许某持有的调休单,就是尚未安排补休的证明。现许某在公司尚未安排补休的情况下,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公司称调休单过期作废,且不予支付加班工资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发布人:zhengjingzhong
 
上篇文章:郑建中说法第二十二期: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在工资中支付员工社会...
下篇文章:郑建中说法第二十四期:招聘广告的承诺是否有约束力?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
 文章搜索
搜索选项:            
本站通用网址:深圳龙岗律师网
本站中文域名:www.深圳龙岗律师网.中国 www.深圳龙岗律师网.cn 深圳龙岗律师网.cn 深圳龙岗律师网.中国
本站网络实名:深圳龙岗律师网
关于我们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 与我在线 ┋ 网站管理
劳维集团(深圳龙岗律师网) 交通事故 ┋ 页面执行时间:156.250 ┋ 设计:Szele.Net
粤ICP备05096179号
Copyright © 2004 LongGang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