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
| 2009年3月11日 作者: 劳维集团(深圳龙岗律师网) 交通事故 关键字: 本文已被浏览 569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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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劳发〔2009〕21号
各参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将市级城镇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由25万元调整为50万元。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
颁布日期:2009-1-14
执行日期: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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